译者: 孙仲旭 从很小的时候起,可能是五岁或六岁吧,我就知道长大后我要当一名作家。在大约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之间,我试过放弃这个想法,但在放弃时,我也意识到那是在违背自己的真正天性,而且迟早有一天,我会不得不专心写书的。 在家里的三个小孩中我排行老二,可是往上往下都有五岁的差距。八岁前,我几乎没见过我父亲。出于这个以及其他原因,我多少有些孤独。不久,我就具备了一些不为人喜的癖性,让我在上学期间一直不受欢迎。 我有了那种孤独小孩具有的习惯,就是编故事和同想象出来的人对话 ,我觉得我在文学上的野心一开始 混合了被孤立和被低估的感觉 。我那时就知道我能够熟练运用文字,而且具有直面不愉快事实的能力。我觉得正是这点,创造出了一个有点个人化的世界, 在其中我可以找回信心,平衡日常生活中的失意 。尽管如此,我童年及少年期间所有严肃作品——即出发点是严肃的——总量不会超过六页纸。四岁或五岁时,我写了我的第一首诗,由我母亲记录下来,我对它全记不得了,只知道是关于一头老虎的,它长着“ 椅子般的牙齿 ”——很不错的短语,可是我想那是对布莱克的《老虎,老虎》一诗的抄袭之作。十一岁时,当一九一四至一九一八年的战争爆发时,我写了首爱国诗发表在本地报纸上,两年后又发表了一首,是关于基钦纳之死的。我长大一些后,时不时写过差劲而且是未完成的“自然诗”,是乔治时代风格。我还大约两次试过写短篇小说,结果遭到惨败。那就是我那么多年的确写到了纸上,而且是立意严肃的全部作品。 但是,这段时间从头到尾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我也是文学活动。先是那些下单交货的东西,我可以很快很容易地写出来,也未感到多大乐趣。除了学校的作业,我还写过应景之作和打油诗,那些我能以如今看来惊人的速度写出来——十四岁时,我一个星期左右就写了一个诗剧,仿的是阿里斯托芬风格。我帮着编过学校里的杂志,既有印出来的,也有手抄的。那些杂志是你能想象到的滑稽无比到令人同情的东西,我编那个,比现在写最垃圾的新闻报道还要轻松得多。但与此同时,在十五年或者更长的时间里,我也以另外一种很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文学训练, 即编关于自己的连载“故事”,那是一种只存在于自己脑子里的日记,我相信这是小孩子及青少年都会有的习惯 。很小时,我经常幻想自己是比如说罗宾汉这样的人,幻想自己...
Live in the future and make something insanely great.